肇庆住房公积金贷后变更业务办理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未满1年,不受理贷后变更申请(变更其他除外);
二、申请贷后变更业务须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本人办理,并在受理现场填写申请表格。
三、申请人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有义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要求出示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四、提前还款的规则:
1.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2.有逾期贷款的须还清逾期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
3.提前部分还款额的还款规则:先还剩余本金当期产生的利息(上期扣款日至本次提前还款日产生的利息)再还本金;提前部分还款额应为万元整倍数;
4.还款日当天不能进行提前还款。
五、申请提前还款的,须在住房公积金还款账户上预存足够的还款金额。
六、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各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
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肇庆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zqgjj.net/ish/、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708158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