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停供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内采暖系统应当具备分户控制条件,且整套房屋全部区域暂停供热;
2、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供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如产生影响,在接到供热单位通知后应限期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并交纳相应取暖费;
3、办理暂停供热为一个完整供热期;
4、如有供热欠费应予以结清,如有违章供热行为应接受处理。
办理暂停供热需要携带资料
房屋产权人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暂停供热处理完成后,用户自行完成室内采暖系统的泄水处理。如发现室外阀门关闭不严导致室内采暖系统存水不能排净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会及时提供协助。由于阀门未关闭、关闭不严等发生对自身、相邻用户或公共设施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热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
2、暂停供热用户有义务配合热力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如发现您供热,您需要交纳全额取暖费与违约金;
3、未办理暂停供热业务的用户视为有供热需求,需正常交纳全额取暖费;
4、办理暂停供热业务后,现场处理时需业务申请人到场核实确认签字,否则业务无法成功办结;
5、连续申请暂停供热已经超过 3 个(不含 3 个)供热期的,建议恢复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