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一男孩的每人每月90元,一女孩的每人每月120元,两个女儿的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特别扶助标准
1.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7200元/人。
2.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特扶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9600元/人;已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7200元/人。
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奖励扶助的条件和政策,对所有上报对象进行多重的年审、公示。申报详情,请咨询市卫生健康局或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
1.市卫生健康局:86655805
2.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