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政策最新
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注意:目前全国医保系统已经实现联网互通,因此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地参保,千万不能在居住地和户籍地重复参保,否则就会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一旦发现重复参保将立即停保)。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xnjf4WnGEFqCc2zFyQYZ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