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规范开展预防性健康查体等三项工作的通知》(潍卫字〔2018〕23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防性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的通知》规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对象为奎文辖区内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室等行业从业人员。
二、办理须知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下列五项任一项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②餐饮服务许可证③卫生许可证④备案登记证(小作坊、小饭桌等)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
(3)单位统一办理的出具单位介绍信(附查体人员名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服务区域划分及咨询电话
定点医院 | 服务区域 | 工作时间 | 咨询电话 |
奎文区妇幼保健院 | 广文街道 东关街道 | 周一至周五 下午14:00-16:30 | 2259329 |
奎文区中心医院 | 梨园街道 廿里堡街道 | 周一至周五 下午13:30-16:00 | 8520099 |
奎文区新华医院 | 大虞街道 北海路街道 北苑街道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 5078369 |
潍坊同心医院 | 潍州路街道 | 周一至周五 下午13:30-16:00 | 2297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