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除给予42天规定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56天的延长假
产假生育情况: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即共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拓展
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即共18天。
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