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查询: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自行前往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积分管理部门,系统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流转至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区级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积分受理窗口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11月1日至11月30日(含)(节假日除外),即可凭有效积分凭证前往拟落户地的户籍窗口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2023年的10月30日(含)前总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