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惠民殡葬奖补项目和标准:
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
基本殡葬服务费指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平板式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含遗体火化费、遗体基本整容费、骨灰保护剂、骨灰盒封口、骨灰垫布、红绸);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其中,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重点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下同)除免除上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外,另免费提供一个300元以内普通卫生纸棺和一个200元以内的普通骨灰容器。免费项目具体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
文明治丧奖补:
在市殡仪馆文明悼念厅办理丧事,且只举办不超过2小时的遗体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并合法安葬的,或不办理丧事遗体直接火化并合法安葬的,困难群众按5000元/例,其他群众按4000元/例奖补。市民政局与市殡仪馆签订文明治丧承办协议,对在市殡仪馆文明悼念厅办理丧事的,按2860元/例对市殡仪馆进行奖补。
丧事简办奖补:
在殡仪馆或其他合法殡仪场所简办丧事(不超过两天一晚),遗体火化并合法安葬的,困难群众按4000元/例,其他群众2000元/例奖补。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在合法公墓内,实行永久性壁葬、格位葬的,或使用可降解骨灰容器实行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葬式(每葬位占地少于1㎡且卧式墓碑面积小于0.48㎡)的,按1000 元/例奖补。
在民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骨灰撒散(如撒湖、撒江、撒山等)或使用可降解骨灰容器在合法公墓内采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安葬的,按2000元/例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