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限额
衡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时不同的医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区别,具体如下:
住院起付标准: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市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中座落在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其中座落在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的3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以2300元为限额。
住院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80%(其中座落在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的83%,中医医院85%);二级医疗机构75%(其中座落在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的78%,中医医院80%);三级医疗机构60%(其中中医医院65%)。
住院支付限额: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