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23年9月1日0时至2023年10月31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湖南省内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株洲市内购买家用乘用车,根据转出发票或报废证明以及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按照新车类型和价格领取相应消费券补贴。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自2023年9月1日0时至2023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湖南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转出或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株洲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转出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报废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非营运车,购买的新车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
补贴资金总额为1265万元,根据消费者申领时间顺序,补贴名额先到先得,申满即止。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为,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33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二档为,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55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三档为,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8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88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申领及查询渠道方面,符合“惠购湘车”汽车促销活动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9月8日10:00至2023年11月5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选择株洲市申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