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一照多址的以最早注册时间为准)。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桑拿、按摩、网吧、微商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不得申报,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法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或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就业重点群体包括以下人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残疾人。
4.个体工商户须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申请补贴时员工没有离职。
创业企业须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5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请补贴时员工没有离职。
5.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在校生正常经营时间可放宽至6个月以上;在校生创业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可放宽至3人以上;在校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可不缴纳养老保险;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在校生类别申报。
6.申报对象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株洲)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7.已申请过人社部门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8.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创业孵化基地内在校生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可申报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创业孵化基地内在校生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可申报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