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所需材料: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表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经营场所、停车场地使用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资信证明(投资人、负责人)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