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题。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
报名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