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2.持有《独生子女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
退休证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
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
户口本
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明
女方照片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发展中心政务中心二楼卫健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次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