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失业保险金

地方特产2023-08-28 20:54:56无忧百科

株洲失业保险金

  受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应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5.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

  银行卡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市民中心1楼C区3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本文标签: 退休年龄  失业保险金  规定  株洲市  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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