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丰都县正式启动实施在校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自主选择”的原则,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初二年级在校女学生,实施HPV疫苗接种定额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疫苗总费用(详见《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补助后,疫苗费差额部分和疫苗接种服务费(20元/剂)由受种者家长(监护人)自付。不接种疫苗的,不予补助。孩子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接种HPV疫苗能让孩子受益终生。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为孩子健康成长合力护航,给孩子一个健康美好的未来!
【目标人群】全县所有初二年级在校女学生且无HPV疫苗接种史。
【实施时间】自2022年起,每年秋季入学后开始HPV疫苗首剂接种。
【接种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知情同意、自愿接种、自主选择的原则。
【疫苗选择】可使用进口九价HPV疫苗、进口四价HPV疫苗、国产/进口双价HPV疫苗。
【接种补助】本项目按照最高600元/人(接种2剂,每剂补助300元;接种3剂,每剂补助200元为标准,以不超过疫苗总费用为限实施定额补助,补助后疫苗费差额部分和疫苗接种服务费(20元/剂)由受种者家长(监护人)自付。不接种疫苗的,不予补助。
【接种流程】每年秋季入学后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每年9月15日前县教委汇总后交由县卫健委进行统筹安排,9月底前完成首针接种。
1.知情告知。学校将《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和《预防接种通知书/预检登记》发放给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核实接种对象。学生在接种时,应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注明学籍编号),由学生监护人或委托人(携带《HPV 疫苗接种委托书》陪同并按接种单位的流程完成接种。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查验接种对象学生身份证明、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日期、HPV疫苗接种史等相关信息,确认是否为接种对象。
3.规范接种实施。接种人员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规范实施接种,打印受种者预防接种凭证。
4.接种后留观:受种者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接种时间】:具体接种时间由学校和辖区对应的接种单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