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审核评分、补正复核、房产查重、入围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全年接受单位注册申请,本次配售单位申请集中审核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7日12时。
2.个人申请。自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企业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2023年10月11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情况说明(按照系统下载模板填写)。
(三)审核评分
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民政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北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审核、评分、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复核。
(五)房产查重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16时,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确定入围排序名单。
(六)入围公示
入围排序名单经审核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通过市北政务网对该名单公示不少于5日。
(七)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8日,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市北政务网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形式、选房流程等相关内容。
(八)公证云选房
以选房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申请人进行线上公证云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