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贷款第二套吗?
答:不可以,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要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有未结清贷款的均不能申请第二套房屋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形:
1.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2.家庭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且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二套房贷款;
4.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且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二次公积金贷款;
5.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6.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8.购买使用年限少于70年的商品房的;
9.房屋为加名所得、继承所得、赠予所得、同户籍成员之间或直系亲属之间购买所得的;
10.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存在以下情形,属于信用不良情节较重,不予贷款: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3)为他人担保贷款且未结清的;
(4)信用卡当前存在逾期(欠缴年费除外);
(5)申请组合贷款的,近2年内,征信报告显示有不良贷款记录3次(含)以上的;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近2年内,征信报告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或累计逾期超过10期(含)记录(欠缴年费除外);
(6)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未全额退款的或已全额退款但自全额退款之日起未满3年的;
(7)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自确定之日(未放款)或该笔贷款结清之日(已放款)起未满3年的;
(8)公积金贷款存在累计逾期12期及以上或连续逾期6期及以上记录,且自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未满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