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对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全职在鹿城区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人才房票。
(一)在职要求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且已以鹿城区用人单位为主体连续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下同)6个月以上。其中F类人才限全职在鹿城区范围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才。
(二)住房条件
ABCDE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F类人才本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且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同类补贴可以一起享受吗?
已领取人才房票购买住房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配售、人才住房配租等其他人才租房、购房优惠政策。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自人才房票领取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配租型人才住房的,自人才房票领取的次月应腾退承租的人才住房,特殊情况可根据所购住房交付情况申请承租过渡期,过渡期间租金按全额标准收取,过渡期不超过12个月。
已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按照市本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