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及其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亲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
亲属身份证件及与死者关系资料
供养直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资料
失业人员死亡资料
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E01-E28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