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批扣时间: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将于9月17日起陆续扣款,请大家确保协议账户余额充足哦
拓展阅读
缴费对象
☑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含新生儿);
☑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含新生儿);
☑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在成都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持有非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本市办理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长期居住外籍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
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人参加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40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51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两档。
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515元标准筹资。
2.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1.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7元。
2. 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其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从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长期护理保险10元/年·人)中按1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