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报销资料齐全、真实 2.异地非联网结算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3.满足报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盖章电子发票)
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C2区医保服务分区13、14号窗口(职工医保)9、10号窗口(居民医保)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