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要办理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参保人由外省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
(二)参保人省内机关事业跨统筹范围转入的;
(三)参保人需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入的。
办理地点
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04号社保窗口
办理时间
(春秋冬季9.1-5.3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夏季(6.1-8.3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共需约3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主
咨询电话
0317-3010297
0317-799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