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咸阳居住的非咸阳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