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县南方中学学费调整

地方特产2023-08-29 19:00:58无忧百科

游县南方中学学费调整

  调整仙游县南方中学学费收费标准

  仙游县南方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 《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 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 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县南方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本文标签: 仙游县  学费  福建省  学生  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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