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以下简称香港、澳门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的;(三)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损毁的; (四)需要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港澳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
其他相关证明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一楼B区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