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心本部、各分中心归集业务窗口审核:
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启缴信息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清册》(纸质版三份并附电子版);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⑤委托代办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2、单位携带审核通过的资料到指定的业务委托银行办理缴存开户手续。
3、友情提示
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取数据的,可不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