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供用热环境,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及《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规定,定州热力公司已开始受理2023-2024年度采暖期停止供热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申请停供时间
2023年10月15日前,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供热业务,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供热,热力公司将收取全额采暖费。
申请停供范围
01、具备办理停供条件的用户
1.无往年陈欠热费的。
2.无历史遗留问题的。
3.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
4.供热设施实现分户控制的。
02、不具备办理停供条件的用户
1.用户未按照规定正常办理往年业务的。
2.不允许分层及局部建筑办理停供业务。
3.供热设施为串联方式的。
申请停供方式
(一)在微信中添加“定州热力”微信公众号,按相关提示操作办理(仅限居民用户)。
(二)通过支付宝搜索“热付通”,按相关提示操作办理(仅限居民用户)。
(三)供热收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须携带供热缴费卡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01、微信报停操作流程
(一)打开“定州热力”微信公众号
(二)点击“暖心服务”
(三)点击“业务办理”
(四)点击“供暖报停”
(五)点击“新增卡号”
(六)输入“供热缴费卡号”(7位数字)并添加
(七)点击“用户信息”
(八)填写用户信息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停暖协议书》并同意”、点击“提交”
(九)点击“确定”
报停申请已受理成功
02、支付宝报停操作流程
(一)打开支付宝点击“更多”
(二)搜索“热付通”并点击
(三)点击“业务办理”
(四)点击“供暖报停”
(五)点击“新增供热卡”
(六)输入“供热缴费卡号”(7位数字)并添加
(七)点击“用户信息”
(八)填写用户信息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停暖协议书》并同意”、点击“提交”
(九)点击“确定”
报停申请已受理成功
03、窗口办理报停业务需携带
(一)户主自行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租户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租户身份证原件。
注意:
办理业务时,请您务必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填写信息有误,热力公司有权拒绝办理各项业务,同时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房屋产权人承担,热力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温馨提示
1.2022年已在热力公司办理停供业务且本年度仍无人居住的热用户,无需重复办理业务。
2. 非居民用户办理停供业务需在每年10月1日前到供热收费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停供业务,热力公司现场核实具备办停条件后,予以办理。
3. 办理停供业务后,在热力公司稽查过程中,发现私接盗热的,一律视为正常用热,须补交全额采暖费及相应违约金。
4. 本年度申请停供业务的用户不予办理本年度恢复用热业务。
5. 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关闭室内阀门,并将采暖系统内的水排尽,因户内供热设施“跑冒滴漏”造成的自己及相邻用户的一切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6. 未出售房屋由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向热力公司办理停供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