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逐月抵扣还贷)

地方特产2023-08-28 18:36:11无忧百科

宁夏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逐月抵扣还贷)

1、职工在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逾期、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累计还贷提取额未超限,本人自愿签订按月对冲协议的。

注:①该协议需本人签订,不能由他人代签。

②可在中心业务大厅、各委托银行网点或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上业务、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我的宁夏、微信服务平台办理。

提取范围: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每月贷款还款额,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本金和已还利息合计金额。

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配偶签约或办理夫妻双方的需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

2、职工已签约按月对冲协议,自愿终止约定提取的。

注:①该协议需本人签订,不能由他人代签。

②可在中心业务大厅、各委托银行网点或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上业务、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我的宁夏、微信服务平台办理。

申请资料:本人身份证
本文标签: 宁夏  业务  我的  大厅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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