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户,具体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二、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三、补贴标准
贴方式由现按家庭成员补贴调整为按户补贴。
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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