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城广场人才公寓位于软件园F区侨城广场3#楼12-18层,共124套,每套面积约50㎡,配备了床、衣柜、沙发、冰箱、热水器、书桌等家具和电器,人才拎包即可入住,并设有人才公寓服务大厅提供24小时贴心管家式服务。
一、申请对象
1型: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
3型: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政策解释:
①“福建省特级、A、B、C类人才”是指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我市申报、确认入选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B、C类人才的人员。保障对象属地原则上以其人才资格认定时所在县(市)区为准(市属用人单位人才不受资格认定属地限制);在四城区范围外已进行资格认定,但《办法》出台前流动到四城区内的,按四城区标准保障。
②3型保障对象所称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型保障对象所称的“中级职称”,其取得职称的评审委员会须按权限经相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规定,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
3型保障对象所称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5型保障对象所称的“技师职业资格”是指获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③4型保障对象所指“双一流高校”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最新一轮或申报当年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认定标准。境外著名大学可参照认定。
“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最新排名前100位(符合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的大学,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申报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二、同时申请人还应该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应为鼓楼区区属;企业所得税地方贡献部分应含鼓楼区财政收入;合伙制企业等不产生企业地方贡献的其他类型用人单位,申报人个人所得税应为鼓楼区财政收入。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人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要求在福州五城区(含高新区、不含长乐区及马尾区)无房产,且5年内未有房屋(住宅)交易记录,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2年。
4.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其中3-5型人才须落户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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