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迁移户口的公民,申领户口准迁事宜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文件及单位证明;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迁移户口的公民,申领户口准迁事宜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文件;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受理条件
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迁移户口的公民。
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文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入户审批表:点击查看
五、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警通
六、办理地点
各区县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