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居住证到期换证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1、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以换发方式进行办理。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3、逾期未办理签注(换发)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换发)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换发)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申请材料
1、居住证换、补领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办理时限:15个自然日
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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