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条件:
哈尔滨市内的中、省直企业、市机关、省、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或区、县(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哈尔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或区、县(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3号楼工伤保险处3117、3118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人社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要求,提速后的办结时限原则上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原则上应当在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事实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深入工伤认定调查的工伤认定申请,可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