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阜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说明:1.阜沙镇户籍生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我镇各幼儿园或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填报,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2.上述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四类人员)》,于2024年6月7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8月上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心小学:阜圩居委会、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阜沙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电话:0760-23403523。
(二)牛角小学: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罗松村12小组等户籍,电话:0760-28159315。
(三)罗松小学:罗松村委会(含集体户,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生除外)户籍,电话:0760-23406172。
(四)丰联小学: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电话:0760-23400581。
(五)自主选择一所小学: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
说明: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若选择牛角小学、罗松小学、丰联小学入学,其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即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的学生,若选择阜沙中心小学入学,则无需填报上述登记表);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牛角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小学门卫室。(若监护人不提交上述材料,由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户主页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幼儿园为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下述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阜沙镇公办学校志愿的,必须符合上述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的对象要求,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我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我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等原则安排入学。
注:家长填报的我镇公办学校志愿不一定为最终安排的学校,最终以我镇按制订的原则安排为准。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我镇在本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教体中心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我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二部分
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阜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说明:上述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四类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8月上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学:①阜圩居委会(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的学生除外)户籍;②阜沙村委会1、2、3、4、12、13、14、15小组户籍(该村5、6、7、8、9、10、11、16小组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③阜沙村集体户户籍;④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⑤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⑥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⑦罗松村委会1、2、3、4、5、6、7、18、19小组户籍。
(二)牛角中学:①阜圩居委会(仅为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等户籍的学生);②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③牛角直街户籍;④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⑤阜东村委会户籍;⑥罗松村委会8、9、10、11、12、13、14、15、16、17小组及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珑玥壹号等户籍的学生;⑦罗松村集体户户籍;⑧阜沙村委会5、6、7、8、9、10、11、16小组等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
说明:以下学生(阜沙村5、6、7、8、9、10、11、16小组户籍,报读初中一年级,选择牛角中学就读<即选阜沙中学就读的不用交表>)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4日前到牛角中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4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中学门卫室。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小学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阜沙镇公办学校志愿的,必须符合上述的“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的对象要求,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我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我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等原则安排入学。
注:家长填报的我镇公办学校志愿不一定为最终安排的学校,最终以我镇按制订的原则安排为准。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我镇在本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教体中心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我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三部分
公办学校插班生
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即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就读的阜沙镇户籍生,由其监护人到阜沙镇政府门卫室领取《申请表》,于2024年6月14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表中已作说明)。教体中心根据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部分
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目前,我镇有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中山市阜沙鹏诚学校,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2024年秋季学期)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我镇鹏诚学校的招生计划见本方案。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鹏诚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符合鹏诚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鹏诚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我镇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体中心。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注册流程:被鹏诚学校录取的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携带以下证件亲自到鹏诚学校招生办公室完成注册登记。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交复印件;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中山市社会保险记录;
(4)《中山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家长可在“粤苗”APP下载打印);
(5)初中一年级新生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调档凭证。
(备注:法定监护人应按鹏诚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体中心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以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阜沙鹏诚学校地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锦绣路73号
(二)联系电话:0760-23452360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
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小学一年级)
3.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初中一年级)
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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