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起止时间:常年申报
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对首次落户新津且在津就业的青年人才,满一年的给予0.3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三)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4.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82479907)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