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及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银川市发改委和住建局联合印发了《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实施时间及范围
1.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起
2.适用范围:主要适用银川市辖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小区停车收费(包含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车位服务费、租赁(使用)费及临时停车费)
Tips: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是指在房屋出售前已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普通住宅物业是指在成立业主大会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通过查看小区公示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向辖区住建部门咨询等方式知晓自己小区是前期物业服务还是物业服务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按照“一费制”收取,即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绿化、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收费标准受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是否带电梯等因素影响,由低到高分别为:
①无电梯住宅准物业不高于0.9元/平方米·月,一级物业不高于1.10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不高于1.50元/平方米·月,三级物业不高于1.90元/平方米·月;
②带电梯住宅准物业不高于1.15元/平方米·月,一级物业不高于1.35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不高于1.80元/平方米·月,三级物业不高于2.20元/平方米·月。
2、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办公及各类商业用房等)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
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经依法同意改变了住房用途的,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