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化区特殊情况招生报名指南
特殊情况申请
(一)网上申请
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以及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要求调剂到其他学校入读、要求延缓入学等的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2024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具体如下:通过手机的微信或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2024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
2024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
进入后先通过“立即注册”,提供家长的证件号,设置密码,输入手机号注册一个新用户,然后“返回登录”,再通过证件号、密码登录。登录后根据特殊情况类别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即可。
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交时间:5月23日-27日。
初中一年级新生提交时间:5月28日-6月1日。
提交的信息经核验属实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及所在镇(街道)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调剂或处理,逾期未提交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此系统上完成登记,仅指学生提出了申请,不代表已经被录取。特殊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在第二阶段录取。
(二)特殊情况类别
1.政策性优抚优待。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填写《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4),由认定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缺少审核人签名或单位公章的,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户口本、《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符合政策性优抚优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及认定部门
2.第八批次学生调剂申请。证明材料:户口本、本学区内长期居住证明或户口挂靠的户主住房产权证。
3.拆迁过渡。住房已拆迁或已签订协议,但还未安置的,可申请在原址或在安置地学校入学。证明材料:户口本、住房拆迁协议。其中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视作有房,不适用本条。
4.集体户口。通过人才落户、居住落户、投资创业落户等,户籍是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排序在家庭户之后。证明材料:户口本。
5.商业房产。房产不属于住房,如商铺、办公用房、40年产权公寓等,能证明在奉化区有稳定工作或长期居住。排序在70年产权住房之后。证明材料:房产产权证。
6.长幼随学。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通过“幼随长”或“长随幼”实现同一家庭小孩同校就读。就读学校原则上安排在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校,即按现户籍地、现住房地、现居住证所在地等条件安排。证明材料:现户口本、现住房产权证或现居住证;大孩已在读的学校、年级、班级。其中要求“长随幼”的,大孩可以在本学期末时根据转学公告提出转学申请,申请时注明“长随幼”。锦溪书院因为通过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暂不实行“长幼随学”。
7.残疾儿童少年。(1)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童及符合条件的自闭症儿童向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报名就读。具体可咨询区培智学校(联系电话:88901327),并由培智学校登记入册。(2)轻度智障儿童按正常方式报名,随班就读;中度、重度智障儿童向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其中重度智障儿童开展上门送教服务,具体评估认定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方案另行制定。(3)其他肢体残疾儿童按正常方式报名,随班就读。
8.延缓入学。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奉化区户籍儿童。证明材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如需延缓入学,须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9.住房产权证延误。监护人已在奉化区全款购买住房,且住房已经交付,暂未拿到住房产权证,需要以房申请入学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先行登记,在相应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0.未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及本人因故未在奉化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但已在奉化区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在宁波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随迁子女。证明材料: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材料。先行登记,在相应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1.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存在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特别安排的,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