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插班受理对象
具有古镇户籍及全国学籍,但未在古镇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初三年级不接收插班生。已取得镇内公办学位的学生不作镇内调整。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线上预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8:30—7月12日17:30
2.现场办理时间:2024年6月24日8:30—7月12日17:30,申请插班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电话预约的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1.请提前准备好下列资料:
(1)学生古镇镇户口簿(家庭户:户主页+学生页;集体户: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卡并加盖公章(现就读学校打印全国学籍平台“学生基本信息”栏) 。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父母或学生本人且用途须为“住宅”的房屋)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兄弟姐妹学籍证明(向现就读学校申请打印)。
2.扫码“2024学年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注意:①申请插班的学生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资料;②报名时必须认真细致填报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尤其是姓名、2024年9月入读年级、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等重要信息。因填报错误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③每个学生仅能填报一次)
▲2024学年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插班转学申请登记
三、材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
(一)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涉及的户籍、房产信息将通过相关负责部门核查,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当事人的不实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审核无误的报名材料,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目前相应年级实际空余学位,按学区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
(三)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空余学位数时,按“入户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四)对没有按要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古镇户籍生,按该学生的监护人自动放弃孩子入读公办学位处理。
四、公办学校学区
学区对照(古镇镇2024学年转学插班生学区划分)
五、其他事项
(一)学位安排次序:按照迁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各学校各班级达最大班额后将不再安排,未安排到学位的学生请在2025年秋季再申请。
(二)安排结果通知:转学插班资格审核结束后,录取学校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6日通知插班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录取结果。法定监护人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并带齐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处理,本学年不再安排。
(三)重要提醒:
1.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秋季学期办理插班转学,春季学期(即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2.因公办学位紧张,已取得镇内公办学位的学生不作镇内调整。
(四)咨询电话:0760一223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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