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
经开区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简称转公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一)公办学校。经开区三江实验学校、绵阳市第十一中学、绵阳市第十九中学、经开区实验小学(原经开区富临实验小学)、经开区三江启航小学、绵阳市塘汛小学、绵阳市德政街小学。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三)民办学校。根据市上有关要求,取得经开区公办学位的学生可申请涪城辖区民办学校(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学位,报名事项以涪城区教体局招生公示为准。
二、招生范围
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学区管理,按学校服务辖区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一)招生对象
1.公办学校。经开区辖区内符合招生公告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2.转公学校。已获取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
3.民办学校。已获取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
(二)公办学校服务辖区
经开区三江实验学校:经开区塘汛街道辖区内南湖北街以北区域。
绵阳市第十一中学:经开区塘汛街道辖区内南湖北街以南区域。
绵阳市第十九中学:经开区松垭镇辖区。
经开区实验小学:经开区塘汛街道辖区内南湖北街以南、三江大道以北区域。
经开区三江启航小学:经开区塘汛街道辖区内三江大道(绵州大道中段至涪滨路之间)以南、绵州大道中段(三江大道至塘坊大道之间)以东、塘坊大道(绵州大道中段至涪滨路之间)以北区域。
绵阳市塘汛小学:经开区塘汛街道辖区内三江大道以南、绵州大道中段(三江大道至塘坊大道之间)以西,以及塘坊大道以南区域。
绵阳市德政街小学:经开区松垭镇辖区。
三、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365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85人。
(二)转公学校。按照市教体局统筹分配招生计划执行(见附件)。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绵阳市涪城区教体局公布为准。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报名登记;或登录“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报名登记;也可登录www.sczwfw.gov.cn(“一网通办”)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前,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绵阳教体”、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edu.my.gov.cn/)及各区(园区)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流程、报名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4年春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报名条件填报相应公办学校,并可填报相应的转公学校、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户籍儿童。学生本人具有经开区户籍。
(2)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料:
①与经开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经开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4年4月30日,当年在经开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经开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辖区公安机关制发的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或监护人网络登记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入学
①在2024年4月3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取得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经开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经开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2.转公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经开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区社发局审核登记(通过网上上传资料审核),取得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可填报相应的转公学校。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经开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区社发局审核登记(通过网上上传资料审核),取得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可填报相应的民办学校。
五、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学位。由区社发局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已取得经开区以外绵阳城区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重复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
1.经开区户籍儿童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的原则安排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的,由区社发局统筹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学位。由区社发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由区社发局组织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区社发局统筹安排。
2.直升招录。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4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4年7月4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区社发局按照市教体局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区电脑摇号。
6.未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填报相应的民办学校摇号,也可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在经开区的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监护人于2024年7月23日、24日9:00—17:00携带学生户口簿到被录取学校确认学位,领取入学通知书;
2.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监护人于2024年7月25日、26日9:00-17:00携带学生户口簿到被录取学校确认学位,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转公学校
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5日—7月6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监护人上传的报名入学资料需确保真实有效。招生入学系统与公安、劳保、住建等部门相关数据、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家长隐瞒实际情况申报学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绵港澳台、外籍儿童少年等就读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及学位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经开区社发局教体股,咨询电话:0816—81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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