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
二、招聘岗位
(一)游仙区核医疗产业园工会联合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岗位编号:A);
(二)游仙区激光产业园工会联合会社会化工作者1名(岗位编号:B)。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五)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办公室(游仙区治平路3号统战和群团服务中心2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个人学历验证报告2份;
(3)报考信息表2份(见附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将对应聘人员的所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由工作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考方式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实际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各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分,按招考条件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二)笔试内容。《工会及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依据《工会法》《社会工作实务》组织,报考者自行准备应考。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立即公布成绩,面试总分100分。
(四)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电话通知。
(五)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等其他事项,由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统一电话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游仙工友荟微信公众号及游仙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由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确定是否递补。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程序予以聘用;
(二)聘期原则上为3年(期间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法乱纪或年度考核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将提前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未尽事宜,请与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2274125;
(四)招聘监督电话: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13990164737;
(五)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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