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招生范畴及说明
第一批:政策性照顾生(如附件所示);
第二批:港口镇户籍幼儿(截至报名时间,户口簿登记为港口镇户籍的幼儿);
第三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港口镇户籍幼儿:
1.父母其中一方是港口镇户籍的幼儿(截至报名时间,父/母户口簿登记为港口镇户籍);
2.父/母在港口镇购房的幼儿(以房产证为准);
3.父母其中一方在港口镇工作并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幼儿。
招生方式
1.幼儿园学位优先满足第一批(政策性照顾生);
2.招收第一批后的剩余学位用于招收第二批(港口镇户籍幼儿),如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3.招收第一批和第二批后的剩余学位,用于招收第三批幼儿(符合条件的非港口镇户籍幼儿),若第三批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4.报名设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幼儿园依据家长填报的幼儿园意向顺序进行分批派位,第一轮先派选择本幼儿园为第一志愿的幼儿,如派完第一志愿的学位后本幼儿园仍有学位,第二轮再派选择本幼儿园为第二志愿的幼儿,以此类推,学位派完即止。幼儿派到学位后,后续不再对其派位。招生派位录取次序如下图所示:
招生工作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
选择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家长凭幼儿户口簿或身份证于2024年5月13日至14日在相应幼儿园门卫室登记领取报名表。根据报名表上对应的时间段,符合条件的幼儿(含政策性照顾生)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报名资料到相应幼儿园登记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3.报名所需资料:
(1)政策性照顾生:
①《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在门卫室领取);
②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及原件;
③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④根据所属政策性照顾生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见附件)。
(2)港口镇户籍生:
①《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在门卫室领取);
②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及原件;
③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非港口镇户籍生(④⑤⑥三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①《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在门卫室领取);
②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及原件;
③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④父母其中一方在港口镇工作的: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满1年的中山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父母在港口镇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
⑥父母其中一方为港口镇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派位名单和派位方案
现场报名后审查幼儿的报名资料,2024年5月下旬公示参加派位的幼儿名单及各幼儿园的派位方案。
三、现场摇号派位并公示录取名单
派位时间为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派位方案上另行公示;届时将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党代表、公安代表、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参加现场摇号派位,派位后将公示摇号录取名单。
四、办理入学手续
1.录取幼儿于2024年6月上旬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指引。
2.录取幼儿需在2024年6月内到医院参加入园前体检,并办理儿童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3.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于2024年6月下旬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按学期一次性交纳保教费和伙食费。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150元/月,幼儿伙食费标准为每生18元/天。
咨询方式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0760-89922298
港口镇第一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0760-28216661
港口镇第二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0760-88510282
附件:2024年港口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优待人员分类表
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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