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优化积分落户何时实施?
答: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等部门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后实施。
咨询电话
答:0571-87017030,0571-89830506,0571-8958158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通知》提出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科学安排土地、住房供应和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通知》明确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对住房供应较大、去化速度较慢的区域,优化供地模式,促进供需平衡。
《通知》还明确全面取消住房限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通知》提出优化公证摇号销售措施。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通知》提出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对于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情形,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通知》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通知》强调推动高品质住宅供应。完善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支持因地制宜开发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鼓励绿色、低碳、科技建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