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办理生育登记的渠道有哪些
答:生育登记办理渠道如下
办理渠道1: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沧州
办理渠道2:“孕健康-计生河北APP”
办理渠道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者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
拓展:
证件证材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2、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3、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合法结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