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计划
小班: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班额3个。
02 招生程序
登记幼儿信息
2024年5月1日,公众号发布2024年华胜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4年5月4日-5月10日,家长扫码登记幼儿信息。
录取通知
2024年5月15日-5月17日,幼儿园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被录取幼儿家长,告知家长新生收费标准、缴费时间、注册等相关事项。
资料上交与办理注册手册
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家长凭录取短信携带幼儿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办理手续,并按要求办理注册缴费工作。
补录
2024年6月(具体时间待定),幼儿园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被补录取幼儿家长,告知家长新生收费标准、缴费时间、注册等相关事项。
03 收费、退费方法
收费标准
保教费:根据《中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收费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可上浮15%,具体收费,正在申请,实际以批复为准。
伙食费:20元/天(按学期实际天数收费)
新生物品费:1200元/次(一次性收取)
退费方法
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伙食费按幼儿园管理规定请假,按请假天数退费,由班主任负责和家长核实天数,核实无误后,次月15号前把款项退还给家长。
04 学前教育资助
教育资助的对象
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资助的标准
1.本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散居孤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500元;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300元(残疾儿童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标准申请资助)。
2.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05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0760—8855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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