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公租房(廉租房)分布情况表
说明:
1、表中为2009-2015年我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含租房)。
2、原桑海开发区的2002套政府投资公租房、3个小区,已全部划给赣江新区,不再归我市管理,表中未统计。
3、2016年起,国家、省政府不再下达公租房建设任务,我市没有再新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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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c.gov.cn)
申请登记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和红谷滩新区的城镇常住户口,并在上述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按照本细则申请廉租住房。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优抚对象或连续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