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操作指南(附流程)
提取条件: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材料(法院判决书、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非在本市办理提前退休的,还需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办理流程:
在上海市“一网通办”点总门户搜索“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找到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办理页面。
1、阅读办理须知
2、智能导办及材料预检
4、申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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