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缴费满16年可享受24个月)。
拓展: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