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3月21日10:00至25日24:00
2.现场确认:3月21日10:00至26日16:00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我区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我区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须向所在学校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当年或毕业后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
招生方式:
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对应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本文规定的综合考查申报时间内向报考院校申报综合考查,由院校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免于参加综合考查测试。这类考生还须在本文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填报所申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招生院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接续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