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3.考生总分相同时,先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4.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原则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二、预录取注册报到
我院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网站上公示。首次预录取考生于2024年4月11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三、递补预录取
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考生为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我院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时间为4月14日12:00前,并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考生于2024年4月16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四、正式录取
我院于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在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同时我院也将在官网上公示正式录取结果。
五、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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